巩献田愤怒了。他写了一篇《<南方周末>记者的职业道德那里去了?》控诉采访他的记者。他认为南周记者采写的《巩献田:英雄还是罪人》“违背客观性和真实性原则,违背诚信原则,断章取义,捏造事实”。
不过,就像巩教授写的那封指物权法违宪的公开信一样,他这次对记者的控诉所引起的反应也是毁誉参半。的确,作为一个法学教授,他举出的证据和理由竟然是那样的令人哭笑不得。在他列出的12条当中,一上来就指责记者把他的书包说成了“布袋”,这个和主题毫无关系而且本来就没有确定标准的描述竟也被当作了假新闻的证据。12条当中唯一有说服力的是第八条,我相信记者很有可能是把“马克思主义法学著作选读”课错当成了“法理学”课。至于他说的什么到民办学校讲课、获得优秀教学奖之类,既没有太大说服力,又无关宏旨。
舆论上对巩老教授是批评居多的,而南周的这篇文章,采访了巩本人,而且从文字上看还是比较客观的。倒是巩教授的这一控诉,给自己脸上抹黑了。


